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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从乌弄龙库尾至景洪下游出境口,包括建设期TB水电站施工及运行初期环境监测,运行期乌弄龙、里底、黄登、大华桥、苗尾、功果桥、小湾、漫湾、糯扎渡和景洪电站运行期环境监测。
2.2建设地点:流域云南段乌弄龙电站库尾至景洪电站下游出境口对应区域。
2.3规模:澜沧江流域云南段。
2.4服务期:该项目服务期限计划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主要包括:
1.运行期环境监测:(水库地表水、河道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表水、污水)水质监测、过饱和气体(TDG)监测。
2.施工及运行初期环境监测:(地表水、废污水、地下水、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水温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噪声监测、施工期人群健康监测。
3.开展流域环境监测咨询服务工作。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澜沧江公司澜沧江流域梯级水电站环境监测(2024年至2026年)服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范围包含《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项目为: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项目为:硫酸盐、氯化物、**盐、铁、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项目(项目为:PH、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砷、氟化物、**盐、总硬度、铁、锰)、环境空气、环境噪声等项目。须提供证书及其附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水电工程环境监测工作业绩(含正在执行)。须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应包含能够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页面)。
3.2.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环境监测(含环境调查、环境研究)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关键信息页面)或业主出具的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05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
2.1项目概况:从乌弄龙库尾至景洪下游出境口,包括建设期TB水电站施工及运行初期环境监测,运行期乌弄龙、里底、黄登、大华桥、苗尾、功果桥、小湾、漫湾、糯扎渡和景洪电站运行期环境监测。
2.2建设地点:流域云南段乌弄龙电站库尾至景洪电站下游出境口对应区域。
2.3规模:澜沧江流域云南段。
2.4服务期:该项目服务期限计划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主要包括:
1.运行期环境监测:(水库地表水、河道地表水、饮用水源地表水、污水)水质监测、过饱和气体(TDG)监测。
2.施工及运行初期环境监测:(地表水、废污水、地下水、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水温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噪声监测、施工期人群健康监测。
3.开展流域环境监测咨询服务工作。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华能澜沧江公司澜沧江流域梯级水电站环境监测(2024年至2026年)服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认定范围包含《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项目为: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项目为:硫酸盐、氯化物、**盐、铁、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项目(项目为:PH、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砷、氟化物、**盐、总硬度、铁、锰)、环境空气、环境噪声等项目。须提供证书及其附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水电工程环境监测工作业绩(含正在执行)。须附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应包含能够体现上述关键信息的页面)。
3.2.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环境监测(含环境调查、环境研究)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关键信息页面)或业主出具的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05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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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972
邮箱:zhangheng@dlzb.com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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