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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教街道永丰南片区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代建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29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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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伦教街道永丰南片区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代建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2-440606-04-01-890830
投资项目名称 伦教街道永丰南片区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伦教街道永丰南片区提升改造项目
标段(包)名称 伦教街道永丰南片区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代建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新建道路14条(其中城市主干道2条,次干道3条,城市主路1条,支路8条),道路总长度约为4865米,道路宽度13m-48m,沥青混凝土路面。建安费约30400万元。
工程内容包括:场地平整、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如有)、交通设施、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河道治理等。
为永丰股份社配建约65898 m?商业物业,为鸡洲股份社配建约94394 m?商业物业,两者合计约160292 m?商业物业。建安费约85000万元。商业用地(配建)用地面积约:37077.12m?,建筑总面积约185385.60m?,容积率为5.0。项目包含办公写字楼、停车场、机房、配电室等;规划建造商场、影剧院、游乐设施等。
项目建设费约为139138.5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为115400万元(商业部分建安费约85000万元,市政部分建安费约304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为16546.96万元,预备费用约为7191.56万元。
最终代建范围以街道办投资明确的范围为准。
招标内容 本次代建招标工程项目主要实行全过程代建。代建人按照《顺德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和代建合同要求负责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代表建设单位履行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主体责任,对代建项目质量、安全、成本、工期和建成效果负总责,并负责自代建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完成及移交工作、缺陷责任期满前的全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建项目范围内必须办理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设计(代建人负责部分)、造价咨询、招标采购、施工进场协调、施工、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交付、结算、竣工决算(代建人负责委托部分)、办理资产移交、保修管理、工程档案移交以及建设单位要求承办的其他工作。具体范围以政府投资明确的范围为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负责组织编制项目代建范围相关报建报批文件;所有文件需经委托人认可后方可申报。
2)向委托人提交代建项目实施计划。
3)负责组织水土保持及监测、第三方监测(含地保监测)、外部电源引入专题研究、管线平衡设计、名木保护(如有)、环境影响评估、防洪评价、航道影响评价、铁路安全评价、施工图评审、施工、质量检测单位等的工作;以招标人身份负责上述内容的招标采购,与中标人签订相关合同,所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的专题工作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另行支付或通过项目专用帐户一并划拨由代建人代为支付。
4)配合委托人办理环评、规划、用地、古树迁移保护、树木迁移保护等前期工作报批手续、协助委托人组织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预算编制及送审;按项目需求,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送审工作;办理有关施工报建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施工临时用地、临时开设路口、临时占用道路及绿地审批等保障施工的报建、验收手续)。
5)协助委托人办理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相关手续,确保土地交付使用。
6)负责与区、镇街、委托人等单位协调进场事宜。
7)负责代建期内的安全管理。
8)按照项目进度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申领、管理和使用建设资金,编制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9)严格执行工程预算,控制工程造价,按季度向委托人报送工程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度用款报告。
10)按照规定办理代建项目变更审核事项。
11)负责代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投资控制、质量、安全、工期进度、信息档案等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交付使用,组织代建项目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项目使用移交等。
12)负责组织承包人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实名制、推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制。
13)负责开设项目资金监管账户,按工程建设进度编制用款计划,对参建单位的资金拨付申请进行审核,并代为支付相关费用。
14)负责评价参建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对项目规范运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经常性的内部审核。
15)负责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对所有相关工程费用决算后入账。
16)负责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项目竣工及有关资料整理汇编移交委托人和有关部门。
17)负责督促参建单位实施项目移交后保修期间的质量缺陷保修工作,及时安排相关责任方对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并由相关责任方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
18)向区、街道相关部门和委托人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将代建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19)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所代建的项目进行的稽察、审计、评审和监察工作。
20)接受委托人的考核及管理。
工期(交货期) 前期工作及施工阶段合计暂定 36 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按工程完工界面的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分阶段验收,自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接收之日起算)。具体服务期自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决算审定及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具体期限以街道实际推进计划调整为准。
上述代建服务期为本项目的初步安排,项目将分阶段实施,最终的代建服务期需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代建服务期限届满后,如合同约定的代建工作未完成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竣工结算及决算的管理工作未完成、竣工验收后尾项工程和缺陷整改工作(如有)未完成或该等工作的质量保修管理工作未完成等),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或提出其他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 31794933.6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代建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或工程类一级执业资格证(如执业资格证为不分等级的,也予以认可,本项目对执业资格证不作注册要求)。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或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但中标后且在合同签订前及时撤离。
4.4.3招标人不接受其中标后在担任本项目工程职务的同时,再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职务的申请。
4.4.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6个月,即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打印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打印至查询打印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4.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三 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代建方(或建设方)承担过1项工程项目代建(或建设管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政府部门相关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等。
注:如代建(建设)合同包含多个工程,只按一个代建(建设)业绩计算。时间以代建(建设)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请登录)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月29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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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13
邮箱:wangkai@dlzb.com
QQ:1634601242

 

日期:2024-01-29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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