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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水土新城
2.2 规模: 华能重庆两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现有一期2台9F级(2×467MW)已于2014年年底建成投产,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建设2台H(J)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额定装机容量为2×742MW。
2.3 建设工期:本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已于2023年7月开工,第一台机组预计2025年7月底投产,第二台机组预计2025年12月底投产。
2.4 标段划分: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单元机组分散控制系统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2套联合循环机组的整套DCS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发货、调试、组态、现场服务、技术培训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所需物资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招标方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交货进度,如有调整,招标方将提前一个月通知投标方,投标方必须予以响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2台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DCS控制系统设备新建或改造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22日17时00分止。*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09时00分;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北碚区水土新城
2.2 规模: 华能重庆两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现有一期2台9F级(2×467MW)已于2014年年底建成投产,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建设2台H(J)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额定装机容量为2×742MW。
2.3 建设工期:本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已于2023年7月开工,第一台机组预计2025年7月底投产,第二台机组预计2025年12月底投产。
2.4 标段划分: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单元机组分散控制系统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2套联合循环机组的整套DCS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发货、调试、组态、现场服务、技术培训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华能重庆两江燃机二期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所需物资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招标方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交货进度,如有调整,招标方将提前一个月通知投标方,投标方必须予以响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2台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DCS控制系统设备新建或改造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22日17时00分止。*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1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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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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