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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东海海洋综合试验场(浙江象山)一期项目—场区工程(施工)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东海海洋综合试验场(浙江象山)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象发改审批〔2023〕20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及企业自筹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工投小微园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工投小微园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象山县石浦镇檀头山岛檀兴渔村东北部。
2.2规模:总用地面积40.35亩,海域使用面积18.5亩,总建筑面积5664.7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大气试验区(主要作为各类海工材料、试验器件的长期摆放测试场地)、综合用房(总建筑面积为面积2488.13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海洋试验场综合服务功能使用等)、室内试验区(总建筑面积为2998.51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根据海洋试验场实验需求,设置大型装备试验厂房、环境模拟实验室、力学损伤实验室、金相制样实验室、表面分析实验室、化学分析实验室、电化实验室、污损生物实验室、智能检测数据室等相关的实验用房)、无人机调试起降区、1#、2#海水试验场(拟建设1#、2#海水试验场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78.08平方米。其中1#海水试验场长70米,宽50米,分为海上试验平台、大气试验平台、1#海水实验平台、1#飞溅试验平台、2#飞溅试验平台、3#飞溅试验平台等功能分区;2#海水试验场由2个长16米、宽6.5米的平台组成)、接岸引桥(拟对海水试验场配套建设1座长28米,宽6米的引桥,与陆域场区通过内部道路联通)、内部道路(路宽5米,长733米,场内道路面层采用混凝土路面)、电气、给排水、绿化景观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大气试验区、综合用房、室内试验区、无人机调试起降区、1#、2#海水试验场、接岸引桥、内部道路、电气、给排水、绿化景观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供配电工程不列入本次总承包招标范围,但属于总承包管理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海海洋综合试验场(浙江象山)一期项目—场区工程(施工)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2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东海海洋综合试验场(浙江象山)一期项目—场区工程(施工)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东海海洋综合试验场(浙江象山)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象发改审批〔2023〕20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及企业自筹100%,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工投小微园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工投小微园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象山县石浦镇檀头山岛檀兴渔村东北部。
2.2规模:总用地面积40.35亩,海域使用面积18.5亩,总建筑面积5664.7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大气试验区(主要作为各类海工材料、试验器件的长期摆放测试场地)、综合用房(总建筑面积为面积2488.13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海洋试验场综合服务功能使用等)、室内试验区(总建筑面积为2998.51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根据海洋试验场实验需求,设置大型装备试验厂房、环境模拟实验室、力学损伤实验室、金相制样实验室、表面分析实验室、化学分析实验室、电化实验室、污损生物实验室、智能检测数据室等相关的实验用房)、无人机调试起降区、1#、2#海水试验场(拟建设1#、2#海水试验场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78.08平方米。其中1#海水试验场长70米,宽50米,分为海上试验平台、大气试验平台、1#海水实验平台、1#飞溅试验平台、2#飞溅试验平台、3#飞溅试验平台等功能分区;2#海水试验场由2个长16米、宽6.5米的平台组成)、接岸引桥(拟对海水试验场配套建设1座长28米,宽6米的引桥,与陆域场区通过内部道路联通)、内部道路(路宽5米,长733米,场内道路面层采用混凝土路面)、电气、给排水、绿化景观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大气试验区、综合用房、室内试验区、无人机调试起降区、1#、2#海水试验场、接岸引桥、内部道路、电气、给排水、绿化景观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供配电工程不列入本次总承包招标范围,但属于总承包管理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海海洋综合试验场(浙江象山)一期项目—场区工程(施工)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2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崔健
手机:1366102847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03
邮箱:cuijian@dlzb.com
QQ:306129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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