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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长岭县新安镇镇内雨水建设工程
预算金额:4446690.00元
最高限价:4446690.00元
采购需求:雨水建设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04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06月20日,共62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文件的要求。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自2023年成立,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全国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7 入吉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0日,每天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446690.00元
最高限价:4446690.00元
采购需求:雨水建设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04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06月20日,共62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文件的要求。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自2023年成立,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全国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7 入吉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以分公司名义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4日至2024年01月30日,每天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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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蓉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189149
邮箱:lirong@dlzb.com
QQ:2772590346
手机:1371806475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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