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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郴州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7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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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常德、郴州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郴州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卷烟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德、郴州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常德、郴州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按照《烟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国烟计〔2014〕88号)和《烟草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烟计﹝2018﹞17号)要求,在服务期内收集整理常德卷烟厂“十二五”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郴州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分项编制《常德卷烟厂“十二五”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报告》、《郴州易地技术改造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报告》。
2.3 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24个月(约730日历日)。
2.4 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长庚街道杨桥社区芙蓉路1999号、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田家湾村新江路
2.5 项目规模:143万元(含税)。(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轻纺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轻纺行业(轻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但相应评分项不计分)。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 (投标人名称相同,但营业执照加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同为不同的投标人);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投标人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 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 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 100 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 2.行贿认定数额在 100(含)-500 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 3.行贿认定数额在 500 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7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68327238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邮箱:memgna@dlzb.com
QQ:1921257865

 

日期:2024-01-17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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