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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8    项目收藏    下载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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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312-340100-04-01-167316
1.4 招标人:安徽省皖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皖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屋顶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GFFGZ00033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GFFGZ00033-1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长丰县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在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投资建设的并网型光伏电站,利用长丰县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园屋顶敷设单晶硅光伏组件,安装总容量约为7.81956MWp(直流侧)。本站建成后以10kV线路并网,1回接至园区10kV配电系统,1回并入10kV公网线路。(具体方案以电力接入方案为准),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及“全额上网”并网模式。
本项目一次性投资建设。该光伏电站光伏板采用固定倾角安装方式,共涉及7栋厂房。本工程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 
2.7 合同估算价:单价3.5元/W(总价2736.846万元) 
2.8 计划工期:合理组织施工,严格关键工序控制,确保自建设方开工令发布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并网并移交生产;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承包人负责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等全过程,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可研报告优化及办理有关的申请、备案、电力接入方案批复、用电
增容(如需)等相关手续办理(采购人配合);
(2)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光伏阵列安装基础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并负责通过发包人和国网公司等相关部门审查;
(3)拟建光伏地构建筑物安全鉴定(含检测和结构复核)、加固(如需)、防水修复(如需)等;
(4)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材料接收、运输、保管及倒运等;
(5)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装、施工协调、临时用地、试验、拟建光伏地构建筑物安全鉴定(含检测和结构复核)、加固(如需)、防水修复(如需)等;),施工过程协调及手续办理、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6)负责本项目所有光伏子项目通过业主及相关部门验收:并网验收(含并网性能、电力质监、设备电气、保护试验等(按需),并网手续及调试试验须满足国网公司要求)、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电气性能试验、环保、消防、防雷、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评价等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含送出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质量监督、调试、最终通过国网及发包方的验收并投产;
(7)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采购、项目质保期服务及技术售后服务等;
(8)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人须对建设项目的整体负责,负责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包括建设质量、安全、造价、进度及其他等;
(9)由承包人为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驻地的人员。
总承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第(1)至(9)项所列工作内容,承包人负责上述工作且承担因完成上述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2.10 项目类别:EPC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电力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其中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至少具有1个不低于5.4MW的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已完工业绩(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接的业绩)。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 、区(开发区) *记不良行 为记录的; 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 开标日前(含当日) 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 开标日前(含当日) 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 开标日前(含当日) 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 开标日前(含当日) 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要求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29日1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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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崔健
手机:1366102847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3658203
邮箱:cuijian@dlzb.com
QQ:3061293214

 

日期:2024-01-08 【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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